【单选题】【消耗次数: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透射比与浓度成直线关系
摩尔吸光系数随波长改变而改变
摩尔吸光系数随被测溶液的浓度改变而改变
光学玻璃吸收池适用于紫外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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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题目
【判断题】 吸光物质的摩尔吸光系数与吸光物质浓度有关。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玻璃吸收池适用于紫外光区,石英吸收池适用于紫外可见光区。
①  正确
②  错误
【单选题】 吸光物质的摩尔吸光系数与下面因素中有关的是
①  吸收池材料
②  吸收池厚度
③  吸光物质浓度
④  入射光波长
【多选题】 摩尔吸光系数很大,则表明
①  测定该物质的方法的准确度高
②  光通过该物质溶液的光程长
③  该物质对某波长的光吸收能力很强
④  测定该物质的方法的灵敏度高
【单选题】 某物质摩尔吸光系数很大,则表明
①  该物质对某波长光的吸光能力很强
②  该物质浓度很大
③  测定该物质的精密度很高
④  测量该物质产生的吸光度很大
【单选题】 摩尔吸光系数的表示符号是
①  E
②  λ
③  A
④  ε
【单选题】 分光光度法中,摩尔吸光系数( )有关
①  液层的厚度
②  光的强度
③  溶液的浓度
④  溶质的性质
【单选题】 有A、B两份不同浓度的有色物质溶液,A溶液用1.00cm 吸收池,B溶液用2.00cm 吸收池,在同一波长下测得的吸光度的值相等,则它们的浓度关系为
①  A是B的1/2
②  A等于B
③  B是A的4倍
④  B是A的1/2
【判断题】 摩尔吸光系数ε常用来衡量显色反应的灵敏度,ε越大,表明吸收愈强。
①  正确
②  错误
【单选题】 下列哪种检测器,基于被分析组分对特定波长的紫外光的选择性吸收,其吸收度与组分的浓度的关系服从Beer定律
①  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②  光电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③  荧光检测器
④  示差折光检测器
【单选题】 在符合朗伯-比尔定律的范围内,溶液浓度、最大吸收波长和吸光度三者的关系是
①  增加、增加、增加
②  减小、不变、减小
③  减小、增加、减小
④  增加、不变、减小
随机题目
【单选题】 纳税人发生( )情形的,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方式。
①  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
②  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
③  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
④  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
【单选题】 对于个人转让股票的政策表述错误的是( )。
①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税,不计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是否达到12万的范围内
②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填写时,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③  对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所得,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④  对于持有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个人可以通过境外信托避税,即将个人股权转让给信托公司(设立在避税地,享受免税优惠政策),此过程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选题】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 )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  其他所得
②  股息红利所得
③  工资、薪金所得
④  财产转让所得
【单选题】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 )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  工资、薪金所得
②  其他所得
③  财产转让所得
④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单选题】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额计算公式为( )。
①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规定月份数
②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350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④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3500)/规定月份数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规定月份数
【单选题】 粤地税函[2009]940号文规定,除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形外,个人无偿受赠股权的,以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股权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 )税目,适用20%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  财产转让所得
②  其他所得
③  偶然所得
④  股息、红利所得
【单选题】 个人将股权赠与( )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  配偶
②  父母
③  子女
④  同事
【单选题】 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
①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②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③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④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单选题】 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
①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②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③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④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
【单选题】 下列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表述错误的是( )。
①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  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③  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退回
④  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