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消耗次数: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其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本质要求的是( )。
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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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题目
【单选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核心内容的是( )。
①  依法治国
②  执法为民
③  公平正义
④  服务大局
【判断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大方面的基本内涵。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执法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执法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①  正确
②  错误
【单选题】 (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①  公平正义
②  执法为民
③  党的领导
④  服务大局
【单选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其中属于社会主义法治核心内容的是(  )。
①  党的领导
②  依法治国
③  执法为民
④  公平正义
【判断题】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①  正确
②  错误
【单选题】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①  服务大局
②  党的领导
③  执法为民
④  公平正义
随机题目
【单选题】 下列有关证券公司次级债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①  证券公司偿还次级债务,应当在到期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公司网站公开披露,并在实际偿还次级债务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披露有关偿还情况
②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对证券公司借入短期次级债务、偿还次级债务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③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对证券公司借入长期次级债务、次级债务展期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④  证券公司应自借入次级债务获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公开披露借入次级债务事项
【单选题】 下列关于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①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
②  所筹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③  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前三年连续盈利
④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值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
【单选题】 (  )负责受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注册。
①  中国证监会    
②  交易商协会
③  中国人民银行   
④  商务部
【单选题】 下列(  )能够行使持有人会议表决权。
①  发行人
②  发行人母公司
③  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
④  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
【多选题】 关于中标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  全场有效投资总额小于或等于当期国债招标额时,所有有效投标全额募入
②  全场有效投标总额大于当期国债招标额时,按照低利率(利差)或高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有效投标逐笔募入,直到募满招标额为止
③  边际中标标位的投标额小于剩余招标额,以该标位投标额为权数平均分配
④  对于允许追加承销的记账式国债,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有权通过投标追加承销当期国债
【多选题】 承销商在承销记账式国债时可以选择的分销方法有(  )。
①  场内挂牌
②  场外分销合同
③  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
④  境外分销
【多选题】 凭证式国债通过(  ),向广大投资者发行。
①  商业银行储蓄网点  
②  邮政储蓄局储蓄网点  
③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④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
【多选题】 为了掌握发行进度,担任凭证式国债发行任务的各个系统一般每月要汇总本系统内的累计发行数额,上报(  )。
①  财政部
②  中国人民银行
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④  中国证监会
【多选题】 我国混合资本债券的基本特征有(  )。
①  期限在20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得赎回
②  混合资本债券到期前,如果发行人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
③  当发行人清算时,混合资本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先于股权资本
④  混合资本债券到期时,如果发行人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该债券之前的债务,或支付该债券将导致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混合资本债券之前的债务,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该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多选题】 《证券法》对于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要求包括(  )。
①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②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③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④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