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消耗次数:1】
根据车船税税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的,需要另行纳税,之前缴纳的可以退还
参考答案:
复制
纠错
相关题目
【单选题】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船中,应缴纳车船税的是()。
①  商用客车
②  捕捞渔船
③  警用车船
④  养殖渔船
【单选题】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船中,应缴纳车船税的是( )。
①  警用车船
②  商用客车
③  捕捞渔船
④  养殖渔船
【单选题】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船中,应缴纳车船税的是( )。
①  商用客车
②  捕捞渔船
③  警用车船
④  养殖渔船
【单选题】 根据车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应缴纳车船税的是( );
①  摩托车
②  押送犯人的警用车辆
③  军队专用车
④  自行车
【多选题】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纳税主体中,属于车船税纳税人的有( )。
①  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船舶的国有企业
②  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辆的外籍个人
③  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船舶的内地居民
④  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辆的外国企业
【单选题】 下列车船中,应缴纳车船税的是()。
①  公司拥有的摩托车
②  纯电动汽车
③  警用车辆
④  养殖渔船
【多选题】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 ??)。
①  对个人为其住所所在地
②  车辆行驶地
③  纳税人经营所在地
④  领取车船牌照地
【多选题】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 ??)。
①  对个人为其住所所在地
②  车辆行驶地
③  纳税人经营所在地
④  领取车船牌照地
【单选题】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的是( )。
①  机动车制造厂
②  车辆船舶的所有人
③  车辆船舶的管理人
④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单选题】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的是()。
①  非机动驳船
②  运输公司的载货汽车
③  警用车船
④  个人拥有的小汽车
随机题目
【多选题】 俄乌发生冲突以来,我国外交部部长王毅明确指出中国为解决乌克兰危机的方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集结各方势力一起推动俄乌对话谈判,尽快停火止战,避免平民伤亡,尤其要防止发生人道主义危机。长远之道是要摒弃冷战思维,不搞集团对抗,真正形成平衡、有效、可持续的地区安全架构,这样才能实现欧洲大陆的长治久安。这说明( )
①  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力量
②  中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
③  国际安全体系处于深刻变革之中
④  霸权主义冷战思维威胁世界和平
【判断题】 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同时,要善于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更加全面、准确、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清廉从政既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我们对自己的文化特别是传统文化要进一步更新,与时俱进,跟上世界和时代的潮流,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抓紧抓好。”这句话中“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标志着反腐败斗争形势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 )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到:“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这句话中“重在日常、贵在有恒”侧重的是时间上的要求。( )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顾虑班子团结,怕得罪人、爱惜“羽毛”,以致处理问题时失于宽松软,其实质是为官不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原武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曾经谦逊低调的工作狂,在成为一把手之后,渐渐变成了容不下反对声音的一言堂主,进而走上不受监督的贪腐之路。这样的案例虽然很少,但给了我们前车之鉴——一把手也好,普通党员干部也罢,党组织选任干部,体现了党的信任、人民群众的重托,但信任决不能代替监督。( )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党内监督的任务由“一个确保”、“一个重点”、“三个保证”构成。三者密切相连,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其中“一个重点”、“三个保证”是根本目的,“一个确保”是关键举措,也正是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增强党内监督针对性的体现。( )
①  正确
②  错误
【单选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 )起施行。
①  印发之日
②  2015年10月12日
③  2015年10月22日
④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