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消耗次数:1】
1936年10月22日和23日,红二、红六军团分别在将台堡、兴隆镇同红一方面军会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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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红一、红二方面军会师维护了红军的团结和中央北上的战略。
① 
② 
【单选题】 .1936年10月,三大主力分别于甘肃会宁、将台堡胜利会师,标志着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红军长征的胜利结束,三大主力包括红一、二、( )方面军。
①  A.三
②  B.四
③  C.五
④  D.六
【单选题】 本课程提到,红一、红四方面军会师后召开的()明确北上的战略方针。
①  遵义会议
②  瓦窑堡会议
③  两河口会议
④  八七会议
【单选题】 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一、二、四方面军胜利会师于( )
①  陕北保安地区
②  陕北洛川地区
③  陕北瓦窑堡地区
④  甘肃会宁、静宁地区
【判断题】 中央红军长征在陕北吴起镇同红十五军团会师
①  正确
②  错误
【单选题】 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一.二.四方面军的胜利会师地是( )
①  陕北保安
②  陕北洛川
③  陕北瓦窑堡
④  甘肃会宁.静宁
【单选题】 1930年到1931年,在红一方面军三次反“围剿”斗争胜利的基础上形成了
①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
②  左右江革命根据地
③  湘鄂西革命根据地
④  中央革命根据地
【判断题】 长征初期,中央红军的既定战略方针是去湘西与红二、六军团会合,这也是共产国际的意见。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胜利到达吴起镇,标志着红一方面军长征胜利结束。吴起镇不仅由此成为了党中央与红军长征的落脚点,而且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奠基大西北、开创中国革命新局面的出发点。
①  正确
②  错误
【多选题】 1936 年 10 月在甘肃会宁、静宁地区会师的红军主力是?
①  红一方面军
②  红二方面军
③  红三方面军
④  红四方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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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哪些?
①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②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③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④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 机将车价提高10倍
【单选题】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哪种方式能最大限度保护其利益?
①  只能要求违约金
②  只能要求定金
③  既可以要求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定金
④  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单选题】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什么?
①  新要约
②  承诺
③  对原要约的否定
④  旧要约
【多选题】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①  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②  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③  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④  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多选题】 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①  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②  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③  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④  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多选题】 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①  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
②  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
③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
④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
【多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①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
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的,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④  夫妻不能在同一个合伙企业中同时成为普通合伙人
【多选题】 普通合伙人白某因私人事务欠黑某20万元债务,而黑某同时欠合伙企业20万元债务。白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则黑某的下列哪些行为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①  代为行使白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②  以其对白某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③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白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④  当合伙企业不得清偿到期债务时,主张白某的个人财产应当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多选题】 甲、乙、丙于2010年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2013年3月1日,甲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月5日,丁因不知情找到甲商谈一笔生意,甲以合伙人身份与丁签订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①  因丁不知情,故该合同有效,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②  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除名
③  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
④  如甲因丧失行为能力而退伙,其退伙时间为其无行为能力判决的生效时间
【单选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①  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②  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③  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④  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